组织机构
便捷导航

人力资源处部门职责

    人力资源处是在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才人事规划、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
一、负责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战略规划,研究制定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,拟定有关人才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二、依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,开展人才引进政策的研究与制定、人才的招聘宣传与引进;

三、负责全校岗位分类设置、分类管理,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用人计划和政策。

四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全员岗位聘用相关政策,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签订、聘期考核与合同续签等相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全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评定、专业技术岗位分级、负责研究制定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。

六、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绩效激励政策,管理和运行全校薪酬分配体系。

七、负责全校社会保险及教职工福利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录用、入职、调动、离职、延聘、兼职等手续办理。

九、负责学校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建设工作,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。


  • 迁安市弘毅学校

  • 座机:0315-5320556
  • 手机:13483568866
  • 联系人:白老师
  • 万嘉商贸园小百批发市场北行800米
  • 弘毅第一幼儿园

  • 座机:13315540976
  • 手机:15830528866
  • 联系人:景老师
  • 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南门斜对面
  • 弘毅第二幼儿园

  • 座机:0315-5108737
  • 手机:15232555602
  • 联系人:胡老师
  • 迁安市阚庄平改楼底商(东岗东行800米)
  • 唐山弘毅中等职业学校

  • 座机:0315-5320556
  • 手机:18333890688
  • 联系人:张老师
  • 迁安市人民医院北行800米路东
冀ICP备1402083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