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机构
便捷导航

校车司机岗位职责

一、遵守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,准时上岗,服从部门安排和管理。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
二、应牢固树立"安全第一"的思想,认真学习交通法规,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。

三、具备高度的事业心、责任心,敬岗爱业。时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。爱护车辆,爱护公共财物。

四、负责随车物资、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。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。

五、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第一时间交管部门报案,并与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协助处理,急救伤患人员。

六、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,表里如一,实事求是,如有伪造、报假单据者,一经查出,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七、严禁酒后开车。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负。

八、严禁私自用车;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;严禁公车私用。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负。

九、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;年检不合格的,不准驾驶车辆。

十、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;不准转借、涂改或伪造驾驶证。

十一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,不准驾驶车辆。

十二、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;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、饮食、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。

十三、违规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的,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的,未经许可私自出车的,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负。

十四、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学校门口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。

十五、除做好本职工作外,接受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十六、司机工作流程及要求:
  (一)出车前:
  1、检查各种证件,证件齐备才出车。
  2、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、电、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,发现不正常时,要立即检修。
  3、冬天要先预热车辆。
  4、准时发车,不准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。
  (二)收车后:
  1、检查车内是否有遗留物品。
  2、清扫、消毒车箱,擦洗车辆外部,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。
  3、检查存油量,发现油量不足,应立即加油。
  4、进行车辆的保养,检查车况。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,不能自行检修的,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。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。
  5、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或车库保管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• 迁安市弘毅学校

  • 座机:0315-5320556
  • 手机:13483568866
  • 联系人:白老师
  • 万嘉商贸园小百批发市场北行800米
  • 弘毅第一幼儿园

  • 座机:13315540976
  • 手机:15830528866
  • 联系人:景老师
  • 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南门斜对面
  • 弘毅第二幼儿园

  • 座机:0315-5108737
  • 手机:15232555602
  • 联系人:胡老师
  • 迁安市阚庄平改楼底商(东岗东行800米)
  • 唐山弘毅中等职业学校

  • 座机:0315-5320556
  • 手机:18333890688
  • 联系人:张老师
  • 迁安市人民医院北行800米路东
冀ICP备14020839号-1